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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应该怎么样要账
时间:2016-02-15 16:47 作者:小萍 来源:未知 

   四川籍打工仔卢某,为了讨要工钱,将8个月大的女儿丢在了浙江省诸暨市法院,而法院又将孩子送到了福利院。40天后,卢万福接回了孩子,也拿到了被拖欠5年的工钱。卢万福舍得孩子终于讨到了工钱。在此过程中,法院工作人员说,卢这一行为是无赖行为;法院的领导也说了,卢这么做是在犯罪,并让记者代为转告卢,如再不及时领回孩子,将起诉卢遗弃子女。

  确实,丢孩子讨债不好,有些无赖的意思,也与法律规定不符。可是,农民工兄弟该如何讨债呢?笔者分析,目前,农民工兄弟有以下5种讨债方式:

  “理直气壮式”。

  自古以来,“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”,天经地义,农民工兄弟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欠债人讨要工钱。可如今,欠债人都是大爷,要债人反倒成了孙子,即使告到法院,赢了官司,却经常无法执行,费时、费力、费钱。

  “苦苦哀求式”。

  既然理直气壮的方式行不通,而且欠债人往往还是自己昔日的老板,不到万不得已,怎敢得罪?那就求求吧:家里上有老,下有小,或有人卧病在床,或孩子交学费急用,就行行好,把血汗钱给我吧!问题是,欠债人往往也被别人欠着钱,他还在为收账发愁呢。再说,既然大家都欠钱,我干吗要先给你?于是,能躲则躲,能拖则拖,哀求没用。

  “死缠烂打式”。

  既然讲理、哀求都没用,那就只有靠自己了。天天对欠债人围追堵截,随时到其家里、厂里静候,催要,再不行,组织起来到有关部门上访,到法院催促强制执行。可是,这种方式收效也不明显,因为欠债人往往行踪不定,狡兔三窟。而相关部门事情一大堆,也不是天天都能接待你。

  “孤注一掷式”。

  确实没办法了,农民工兄弟只好爬上水塔,站在20多层的楼顶,攀在立交桥的边缘,把自己的骨肉扔在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,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声援。这种方式往往有效,但是,也有无功而返的时候。而且,这种方式常常被斥责为“作秀”,被认为是“无赖”,容易引起别人的误解和反感。动不动要死要活,给相关部门造成很大压力,也不为他们喜欢。

  “同归于尽式”。

  由于长期讨债不成、长期受到歧视和误解,百般求助无用,农民工兄弟最后只能采用犯罪手段讨债了!持刀讨债、绑架讨债、纵火讨债、杀人讨债……犯罪学家认为:犯罪的出现,是受害人的不幸,更是社会的不幸;是罪犯的失败,更是社会的失败;是个人的悲剧,更是社会的悲剧!

  本网站小编认为:作为弱势群体,农民工的讨债问题不仅事关个人、家庭的正常生活,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、稳定。一个和谐的社会,至少是一个人人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,能够拥有合理预期的社会。如果我们社会的一部分人失去了这种保障,失去了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合理预期,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安全感。

  在此,只有公权力的介入,才能斩断连环欠债的怪圈,理顺人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,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。也只有公权力的公正行使,才能合理分配社会财富和资源,保障弱势群体的应有权利,维持他们基本的生存条件和人格尊严。